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三品一械”工作 |
来源:http://www.sfda.gov.cn/WS01/CL0005/70631.html 发布日期:2012/4/11 9:37:43 |
为建立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简称“三品一械”)工作的长效机制,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积极部署全省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三品一械”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三品一械”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和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三品一械”工作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推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同时,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区域性、系统性侵权和假冒伪劣问题发生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人员的责任。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基本药物全覆盖抽验,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和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等四项工作,查处一批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三品一械”的大案要案,始终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三品一械”的高压态势。
四是密切部门协作。加强与公安、工商、经贸、卫生、通信、邮政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继续发挥药品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研究解决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三品一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领域涉嫌犯罪的案件,切实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受理的受理、该立案的立案,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五是强化信息报送。依法将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案件办结后按有关规定公布案件主体信息、案由以及处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警示企业与经营者。总结工作亮点,及时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三品一械”工作的相关数据和信息报送同级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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