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严格审批的工作方针,有力地推进药品广告审查管理工作开展。
一是做好药品广告的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告审批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广告审批法规的要求,对生产企业的药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审查,贯彻落实经办人初审、处级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的三级审批制度。同时,对广告涉及到药品生产工艺、剂型特点、适应症、疗效等方面内容的描述;医疗器械广告所涉产品的合法性、结构和技术性能描述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坚持向药械相关业务处室咨询的制度,保证了广告的准确性。
二是即时公开信息。在审批药品广告时,除严把准入关外,还将审批内容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查询,为群众识别违法广告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是密切与工商、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药品广告申请及备案企业及时到工商部门进行发布前备案,有效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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