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实施方案》,明确了评定目的、对象、依据、程序以及工作要求。
评定工作分自查自评、实地评定、结果认定3个阶段进行。自查自评阶段2012年5月上旬完成,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及示范单位的标准及评分细则,由各地自行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及时实施整改;实地评定阶段拟于5月底前完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评定组分赴全省各地对示范县(市、区)及街区进行实地评定。结果认定阶段,根据自评与实地评定结果,对评定合格、拟确认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的县(市、区)、街区及餐饮单位的,将在全省范围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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