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出行中的饮食安全,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到10月中旬结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这次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主要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无证、超期限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落实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规范餐饮单位加工经营过程。通过整治,使餐饮单位达到“制度基本健全、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到位、操作基本规范、环境卫生基本整洁”,保障群众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就餐安全。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浙江省局要求: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高速公路服务区所在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工作措施和成效,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二是开展再次调查,健全信用档案。各地监管部门要再次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分户建立并完善信用档案。
三是开展全面自查,及时自纠整改。各地要组织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
四是开展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各地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五是开展上门指导,推进文明创建。按照“监管与指导结合”的原则和“助推发展、保障安全”要求,各地对辖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加强指导,积极配合推进高速公路星级文明服务区创建的工作。
六是开展免费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对辖区内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业主及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免费培训,强化主体责任,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
方案要求,全省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整治工作列为年度餐饮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与交通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职能部门间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责权明确、联系紧密、配合有力的监管体系。省局将结合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核,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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