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
来源:http://www.sfda.gov.cn/WS01/CL0005/71555.html 发布日期:2012/5/10 10:16:16 |
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全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上,全区15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监管部门及社会承诺,切实履行产品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行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自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承诺:一是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职责。二是严格履行原辅料供应商质量评估和资质审核职责;严格落实原辅料和产品批批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原辅料及产品坚决做到不入库、不使用、不出厂、不销售。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产品工艺、配方、技术要求及备案标准组织生产,绝不非法添加药物和滥用添加剂。保证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批批有记载,产品可追溯。四是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配备好与所生产产品及所用原辅料等相应的检验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达到原辅料和产品的全项检验能力。五是建立保健食品召回制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召回产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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