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来源:http://www.sfda.gov.cn/WS01/CL0005/71556.html 发布日期:2012/5/10 10:16:59 |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夏季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季节及节日餐饮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和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重点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及农牧区餐饮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四季豆、凉拌菜、杂菜、野菜等。学校食堂、家庭宴请要注意食物的保存,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加工、储存的食物要生熟分开,隔餐和隔夜的熟肉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食用。
二是严把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储存及加工过程关。严格执行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来历不明的禽畜等食物。严格落实违禁食品经营和从业人员卫生以及餐饮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索证索票、洗洁精消毒剂使用等制度。
三是针对农牧区群众制配食物时,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用盐或因无冷藏设施食物储存不当发生霉变,食用后容易引发中毒的问题,要加大对农用药物及化学品管理使用方法及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应急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畅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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