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着力做好2012年基本药物监管工作。
一是完善基本药物监管档案。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监管档案。
二是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形成指挥得当、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倡导行业自律,强化企业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日常监管。加强药品供应主渠道建设,落实基层基本药物招标配送制;加强企业药品购进票证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制、票证查验制和票证检索制;加强对基本药物购进、验收、储存、出库、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实施药品信息化管理,确保基本药物质量。
四是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严格监督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落实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加强“伊犁州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控系统”建设,扩大电子监管的覆盖面,提高企业数据上传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年内实现基本药物流通的全程电子监管。
五是加强基本药物监督抽验。结合实际,制定基本药物年度监督抽验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基本药品监督抽验,尤其是对用量大、风险高及广告药品,加大监督抽验的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抽验,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的基本药物,及时进行监督抽验,确保基本药物质量。
六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以药品购销凭证、税务发票、物流方式及资金流向为突破口,进一步打击“挂靠经营”及“走票”等违法行为;落实药品举报奖励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是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大对涉药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其监测水平;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药品行政许可、信用体系建设、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及示范工程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八是广泛开展基本药物知识宣传。制定基本药物宣传规划、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基本药物知识,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把基本药物知识纳入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能力;加强干部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支与基本药物监管相适应的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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