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网络教育培训,要求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标准选派人员完成网络培训考试,合格后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备案,全面负责生产企业药品质量管理。这也意味着南平市药品生产企业从2012年起将全部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产品责任意识,推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选派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企业质量受权人。质量受权人通过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并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药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
截至目前,南平市十家生产企业中除2011年作为试点率先实行质量受权人制度的两家企业外已全面启动质量受权工作。下一阶段,该局将通过施行质量受权人制度,明确“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体系构建思路,结合驻厂监督员制度和飞行检查制度,有效推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两个结合,切实从源头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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