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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新规正式实施 不宜用美白等成分

  发布日期:2012/4/5 9:27:00

   香精、防腐剂应少用或不用,美白、祛斑成分不宜用。本月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新规将正式实施。昨日,走访杭州市场发现,新规中要求避免使用的“美白”、“嫩白”等字眼,目前却在儿童化妆品中普遍存在。

 

  “美白”的儿童化妆品挺常见

 

  新规明确提出,除了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外,在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还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此外,为预防化妆品可能存在的潜在致敏性危害,还明文规定儿童产品配方不宜使用诸如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同时,不鼓励使用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等。

 

  昨日,走访儿童化妆品市场发现,儿童化妆品产品种类繁多,如强生、郁美净等,价格也从五六元到上百元不等,标注保湿、美白等功效的并不少见。一些畅销品牌号称具有“美白”“嫩白”等功效。比如婴儿特润嫩白霜、儿童温和润白洁面乳等,都出现了“嫩白”“润白”“保湿”等字眼。

 

  看到,正规销售的儿童化妆品,在瓶底、瓶身、产品包装盒还有产品附带挂牌上,都带有明确成分标示。一些沐浴露、洗发精、润肤霜产品的成分标示所含元素几乎都超过10种。如国产某品牌的儿童霜中的成分有15种,其中香精成分赫然在列。“应选用、不鼓励”的新规力度够不够?

 

  事实上,很多家长在给孩子购买此类产品时,很多化学成分是否有害,他们并不清楚。不过有不少年轻女孩会选择儿童化妆品,认为这些化妆品添加剂较少,更易于保护皮肤。

 

  业内人士表示,到现在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的日化用品检测标准,正是由于相关条规的缺乏,目前婴幼儿化妆品的技术、配方都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等,多数厂家都不是专注于婴幼儿日化品的生产商,而是生产成人日化产品,兼带婴幼儿产品。

 

  据了解,卫生部2007年1月颁布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中明确化妆品定义为“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在化妆品微生物质量方面,成人化妆品的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婴幼儿儿童化妆品的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而对于孩童类化妆品中铅、汞、砷等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则与成人化妆品无异。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新规中只针对产品范围、配方、安全性等方面做了规定,并多处使用“应坚持”“应选用”“不鼓励”等字眼,界定模糊,新规力度还有待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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