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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调赔结合"有效化解医患纠纷

  发布日期:2012/4/10 9:08:00

  “我跟医院交涉过好多次,结果令人失望,后来才找到了医调委。”4月6日,在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患者许永明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前段时间,许永明在海南省某医院接受胆结石手术时,由于医生不小心造成胆总管破裂,后来进行了二次补救手术。医患纠纷由此产生。此次案件的调解员郑永玲说,医调委在进行调解时有两种方案,一种是治疗痊愈后进行赔偿,另一种是根据治疗进展测算医疗费用进行赔偿,患者选择了后者。“调解员告诉我,经过专家鉴定,70%的责任在这家医院,最终通过医调委赔付了我3万多块钱。我对调解结果很满意。”许永明说。

 

  “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医患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分歧,而我们则为双方提供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的第三方调解平台。”海南省医调委主任秦贵弟说。

 

  2011年3月8日,海南省综治办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卫生厅、司法厅、公安厅、财政厅等10个单位,成立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统一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采用“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的调解模式。

 

  如今,海南省80%以上的医疗纠纷都通过医调委解决。“以前,通过医学会鉴定解决的医疗纠纷每年都有四五十起,而2011年明显减少,仅有27起,法庭去年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有30起左右。”秦贵弟说。

 

  秦贵弟介绍,海南省医调委由具有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并热心公益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组成,接受海南省司法行政部门监督和指导,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机构。医调委专家库目前已有575名医学专家、75名法学专家、25名保险专家。进入调解程序后,医调委将从专家库中抽调2名医学专家、2名法学专家、1名保险专家组成鉴定评估小组,对医疗纠纷事故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引导医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在医调委时,遇到一家医院的相关负责人来递交调解申请。“医调委介入后,患方才同意为死者做尸检,进入调解程序。对于医疗纠纷而言,人民调解可能是目前最好的一把钥匙。”这位负责人说。

 

  海南省卫生厅厅长白志勤说,发生医患纠纷时,如果老百姓的诉求得不到解决,就很容易出现“医闹”现象。因此,第三方调解模式有助于缓和医患矛盾。

 

  ■人民调解与保险赔偿“对接”是关键

 

  “医患矛盾解决的关键就是赔偿问题。”海南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曹江说,只有将调解处理与赔偿支付结合起来,才能做到调解成功的案子立刻得到赔付,案结事了。

 

  首先,海南省将医疗责任保险定位为政策性保险和准公共产品,要求公立医院必须购买。截至今年3月27日,海南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保,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加入了医责险。

 

  曹江说,《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医疗纠纷的赔偿范围和赔偿金额都发生变化,医院加入医责险,可以按照“大数法则”进行赔偿,建立了风险共担机制。医责险还将外聘医务人员、进修生等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充分化解医疗机构的执业风险。

 

  同时,海南省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凡是涉及赔偿的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不能私了,须经第三方即省医调委调解,调解成功后,保险公司以调解结果为依据代行医疗机构进行赔偿”。

 

  曹江介绍,海南省在第三方调解机制下,建立了保险经纪人制度。海南省卫生厅在保险经纪公司的指导下,自拟标书,明确保险条款、赔付金额上限等,再向全国8家保险公司发出招标通知书。该省还规定,医疗纠纷赔付与《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进行衔接,行政部门处理、医调委调解、法院判决等途径处理的医疗纠纷赔偿均由保险公司支付,做到应赔尽赔。

 

  海南省人民医院医务处副处长王平介绍,该院的2010年数据统计显示,医调委开展工作以前,医院个案赔偿数额较高,而且恶性医疗纠纷事件频发。而今年以来,由于医调委的及时介入处理,医院恶性医疗纠纷事件为零,个案赔偿额也大大降低,最高一起案例赔偿额仅为13万元。 

 

  ■保险赔偿最高限额基本能满足需要

 

  “海南省医调委最大的特点是市场运作。”海南省医调委副主任陈兴明说,“市场运作”即按照中国保监会要求,从保险费用中提取25%的佣金,其中10%用于省医调委的正常运作,15%作为保险经纪公司保险营销、对各医疗机构进行风险防控等服务费用,并向海南省保监局备案。

 

  陈兴明介绍,保险费率是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的。“我们以2家三级医院、3家二级医院、4家一级医疗机构的3年医疗纠纷赔偿金额平均数为参照系,确定了各级医疗机构保险费用计算公式。”

 

  据了解,该省目前设置的保险赔偿金额最高限额基本能满足各医疗机构的赔偿需要。以三级医院为例,每家医院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400万元,每位医生全年最高赔偿限额为200万元,每位医生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40万元,仲裁或诉讼费用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20万元。

 

  陈兴明说,保险费率实行浮动制。医疗机构当年保险赔付率低的,第二年保险费率将有所下降;当年赔付率高的,第二年保险费用将有所上升,以此促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去年,海南省收取保费共2100万元,赔偿1300万元,赔付率达到55%。

 

  王平介绍,海南省人民医院2011年缴纳保费220万元,当年赔偿金额为120余万元,还有11起未结案。今年的保费上缴了275万元。

 

  为保障医调委工作正常开展,海南省政府每年还给予医调委一定的经费支持,去年拿出40万元,今年拿出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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