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8月6日讯
日前,东莞市物价局转发了省物价局相关通知,公布了3653个基本药物价格执行的最高临时零售价格。全市所有未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对外销售药品价格不得超过所对应的最高临时零售价格。
关于这次公布的的最高临时零售价格,市民可在广东价格信息网、广东医药价格协会网、东莞市物价局网上查询。(作者:肖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