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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个人医保账户划入金额调整 依年龄而定

  发布日期:2012/7/30 0:00:00
   “应届毕业生刚参加工作享受医保吗?”“城镇居民分娩能报销吗?”连日来,许多市民致电96110咨询有关医保方面的问题,对此,山东省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一一解答。

  在市内非参保地就医也可报销

  “我是蓬莱的退休职工,现在在芝罘区居住,想到烟台看病,请问怎么办理手续,怎么享受待遇?”市民刘爱国咨询说。

  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有关工作人员在答复中表示,按照政策规定:参保患者在烟台市范围内非参保地就医的(市辖区参保人员在市辖区范围内就医除外),应到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市内非参保县市就医手续。参保患者经批准在市内非参保地就医的,发生的统筹区域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正常支付。参保患者未经批准自行在市内非参保地就医的,发生的统筹区域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 ,剩余部分,按规定予以支付。

  新生儿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

  “我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年多了,宝宝8月份的预产期,我想问下住院可以报销吗?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家住华茂街的市民赵庆安咨询说。

  “可以报销。”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为确保新生儿能够及时参保,第一时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减轻患儿家庭经济负担,日前烟台市出台新政策:新生儿落地享医保。规定要求: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项政策的出台,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后的医保空当期,实现了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障体系,更好实现人人享有医保的目标。

  参保居民因生育未合并其它疾病住院的,享受住院分娩定额补助800元;报销时,参保居民需提供《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原始住院发票及费用明细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城镇居民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结算。

  新参保不足6个医疗费不报销

  “我今年7月份刚工作,前两天腿部摔伤住院,可以报销吗?”市民徐永军咨询说。

  “新参保不足6个月不享医保”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参保职工(含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50%执行;不满六个月的,将不再支付。

  与此同时,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因病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不含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医院级别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将再提高5%。

  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依年龄而定

  “为什么我妈妈的工资没我赚的多,但医保个人账户金比我多?”市民牟雪燕咨询说。

  据了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由用人单位及参保个人共同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组成,按照参保人员的工作状态、年龄特征等因素,以一定比例计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主要用于门诊购药和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目的在于为参保人员年老、体弱、多病时积累医疗基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一些城镇职工都曾经有这样的困扰:个人账户里钱越积越多,而自己一年难生一次病,这些钱放在账户里觉得可惜。因此一些市民转而开始使用这些钱购买非药品,然而随着年龄的越来越大,看病所需要的费用越来越高,可以治病的钱却都被自己花掉了。

  针对这一现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反复测算,决定推行新的个人账户金划入标准。新标准将年龄当做最主要的考虑因素,适当照顾老年人员,将35岁和45岁当做划入金不同标准的分界点。

  今年起,个人账户金划入标准将改变如下: 35周岁及以下的在职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2.3%;35至45周岁的在职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2.7%;45周岁及以上在职职工=本人缴费工资×3.4%;退休人员=年龄×1.5。

  相比原计算办法,新办法主要从两方面设计:一是该办法计算公式简便,参保人员容易理解和接受;二是该办法与年龄、在职缴费工资挂钩,在参保人员年龄越大、发病率越高的情况下,充分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适当照顾老年人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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