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转变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机制,是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主要目的。
作为全国率先启动试点的省份,从去年12月开始,我省在491所乡镇卫生院和萍乡、新余、鹰潭3个设区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同时,我省在全国创新开展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得到了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的充分肯定,先后有20多个省(区、市)到我省学习考察。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将近半年,给我省基层群众就医和基层医疗卫生系统带来了怎样的变化?
抱怨“药价贵”的人少了
德安县车桥镇城门村80多岁老人王诚如,多年患有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病,每年都要住院治疗。去年他在卫生院住院10天,花费1700多元。今年4月,老人又发病住院10天,只花了1300多元,省下的400元基本上都是来自药费。
多少钱进的药,就多少钱卖给患者,“零差率”的国家基本药物当然让基层群众受益。新余市渝水区试点机构人均门诊药品费用由试点前的36.2元下降为24.3元;每床日均药品费由试点前的84.6元降为61元。宜春市51所中心卫生院启动试点后,门诊人均药品费用同比下降31%,住院日均药品费同比下降44%。卫生院负责人都反映,几乎每个来看病的群众都会说:现在再也不用拿着卫生院的处方到药店买药了。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列入医保“三张网”报销药品目录,并提高了10%至15%的报销比例,群众看病又便宜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