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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医院明起“医药分开” 患者需缴医事服务费

  发布日期:2012/8/31 9:46:09

明天零时起,北京朝阳医院将正式实施医药分开试点——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朝阳医院昨天发布提示,患者预约了9月及以后号源,就医时需开始缴纳医事服务费。

  9月1日零时起,朝阳医院本部和京西院区(石景山区京原路5号)将进行系统切换,同步推进试点工作。院方表示,所有在北京朝阳医院本部和西区预约了9月1日以后门诊号的患者,在就诊时,不再缴纳挂号费和诊疗费,而是根据预约医师的级别缴纳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普通门诊42元/人次,副主任医师60元/人次,主任医师80元/人次,知名专家100元/人次;急诊62元/人次;住院80 元/床日。同时,北京朝阳医院所有药品取消药品加成,按进价销售。

  就报销而言,院方介绍说,与首个医药分开试点的友谊医院医院一样,到朝阳医院就医的患者将享门诊医事服务费40元/人次、急诊医事服务费60元/人次的定额报销;住院医事服务费按医保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离休、医疗照顾人员门诊医事服务费个人自付金额执行原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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