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病医疗救助又出新政,困难救助对象报销可与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看病不用再垫钱了!
昨日,记者从佛山市民政局和卫生局了解到,佛山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管理将于本月31日投入使用。届时,佛山市大病医疗救助将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住院押金和病种限制。佛山五区的大病医疗救助的报销费用也可实现即时结算,金额最高可达每年5万元。
报销费用可即时结算
根据佛山市最新出台的建立困难救助对象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规定,困难救助对象在患重大疾病到市内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住院起付线纳入救助项目,全面住院诊查费、空调降温费、肌肉注射费等。而全面项目的费用将由市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救助基金各承担50%。
据悉,按照以前的救助政策,困难救助对象在入院时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再凭借相关单据到民政部门进行报销。新政出台后,本市困难救助对象凭借相关身份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适用于医疗救助支付的,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并即时结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表示,这就意味着救助对象只需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等报销补偿、民政救助后的个人缴费金额。
住院救助不设病种限制
在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方面,佛山全市五区将按照相应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每年每人最高报销5万元。按照全市标准,一级医保定点单位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医保定点单位不低于60%,三级医保定点单位不低于55%。“如果救助对象在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也将不低于45%。”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后佛山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回禀住院的救助,将不设病种限制。“只要住院费用纳入医保用药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适用范围,不管什么病种,均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该负责人表示,新出台的“一站式”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将于12月31日前全面实施,救助程序将大大简化。
案例:
8000元医药费
个人只需付1700元
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介绍,目前佛山各区都在制定相应的报销比例细则,禅城区的报销比例无论医院等级,均可报销80%;而南海区则按照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报销80%、70%和60%。以禅城区为例,一位困难救助对象的住院总费用为8000元,其中7000元为医保报销范围,1000元为自费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以医保报销50%的比例来计算,7000元中可由医保报销3500元。剩余的50%费用(3500元),还可通过大病医疗救助报销80%,即该救助对象总共只需要支付1700元即可。”
救助对象:
具有佛山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即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经区医疗救助工作分会批准的特殊救助对象。
中标数据网采集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