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药代”销售假药案,被告人蒋庆友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仍低价购买假冒治疗癌症的药品进行销售,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蒋庆友曾从事医药销售工作,在与医生接触过程中得知,市面上用于治疗肿瘤的“美罗华”和“易瑞沙”两种药品价格比较高(美罗华2万元左右一组,易瑞沙6千元左右一瓶)。在利益的驱使下,蒋庆友动起了倒卖假药的歪脑筋。
据案件承办法官夏燕介绍,蒋庆友销售的这些假药,最终被卖到了病人手里。
2011年2月,蒋庆友在网上搜索到北京一家网上药店,并与对方销售人员王海龙取得了联系。蒋庆友以“美罗华”每组6500元、“易瑞沙”每瓶700元的超低价格先后4次向王海龙购买了1组“美罗华”、57瓶“易瑞沙”,随后以“美罗华”每组7000元、“易瑞沙”每瓶800元的价格将这些假药倒卖给了段培举(已被判刑),从中获利人民币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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