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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农合大病保险将全覆盖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日期:2013/7/1 8:42:13
 
  本报讯 (记者冯立中 陈 旭)安徽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启动会6月28日在合肥市举行。该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将实行“商+卫”体制,即11个试点县由通过招标产生的商业性保险公司承办,其余市(县)由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照相同的政策承办。安徽省要求,今年8月1日前,新农合大病保险要在全省实现全覆盖。
 
  安徽省规定,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如果超过起付线,即可申请大病保险。该省设定的起付线标准为1万元至2万元,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众的起付线可根据各地资金情况适当降低。大病保险实行费用分段报销,费用从0至15万元以上共分为5段,其中,最低段自付2万元以内,省内医疗机构可报40%,省外医疗机构可报销35%;最高段自付15万元以上,省内医疗机构可报销80%,省外医疗机构可报销75%。根据理论测算,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两次报销后,报销比例合计超过60%;住院费用达20万元的,两次报销比例合计达到75%;即使总费用达到50万元的特大灾难性疾病,农民个人负担也将不超过10万元。安徽省此次推行的大病保险由新农合基金为参合农民代缴15元参保费,参合农民无需另外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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