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是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特殊商品,药品质量安全关乎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和发展。面对药品的选择、使用和鉴别,百姓由于医药知识不足,处于被动弱势地位。药品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带来的后果往往很严重。”日前,天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录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企业目标要改变
中国经济时报:对于频发的药品安全事故,你觉得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克服?
赵录生:一是企业内部原因,企业本身的逐利性,特别是当把赚钱当成唯一目标,且正常情况不能赚取更大利润时,非正常方式就会应运而生。二是企业外部原因,包括科技水平的提高,原来没有发现的问题被发现;还有当下违法成本较低,使得个别企业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实际上,正常发展的企业,或者成熟的企业,不只是以逐利为目标,而应实现三方面目标:即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员工目标。当把这三方面目标作为企业发展目标时,企业就会围绕“有利于社会、有利于员工”这一价值取向采取经营策略和行动方法,产品质量就会受到极高重视,就会为社会提供安全有效的好药。
执行过程应严格
中国经济时报:对于史上最严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你怎么看?
赵录生:从国家层面看,虽然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确保药品安全,也取得了成绩,但仍有问题不断出现:一是制度执行力尚待加强;二是个别地方发展仍以经济为重要指标,继而会放松对企业的约束;三是制假、造假能带来巨大利益,企业心存侥幸。
中国经济时报:在当前情况下,要实现对药品安全的监管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赵录生:解决药品安全问题,需要加大一个成本,解决两个问题,理清三个责任。
加大一个成本,就是修订现有法律法规,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对假药、劣药实行“零”容忍。
解决两个问题,就是解决把医药产业从完全竞争性行业转变为战略性产业;同时改善目前药品定价方式,使药品价格趋向合理,逐步实现同品种,同价格。
理清三种责任,一是政府责任:从立法角度讲,法律法规既要全,又要有可操作性,且标准明确、具体,减少执行过程中自由裁量权。从执行角度讲,要实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二是行业协会责任: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协会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要正确定位协会角色,制定行业自律的各种规定,还要对行业发展进行前瞻性研究,有效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三是企业责任:首先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其次是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开放的质量标准信息、独立的质量管理系统,并明确质量追究和奖罚机制。
鼓励创新有必要
中国经济时报:针对药品安全已有很多政策出台,你对下一步的政策有哪些期待?
赵录生:医药行业是涉及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战略性行业,从医药产业看,创新能力不足或者创新实力不足将成为医药行业稳定发展的最主要障碍。当前,药品生产企业整体上处于“多、小、散、乱”状态,加上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由此造成了生产经营不规范、低水平重复和过度竞争。
因此,建议国家集中目前各部门分散使用的资金用于医药创新药品研究的资金,针对不同病种和疫病谱的变化进行有组织的产品研发。对创新性高的企业给予减税支持,通过鼓励企业创新实现药品有效供给、合理供给,实现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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