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全省已有26个县(市、区)42所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价改革,厦门、三明所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均实行药品零差率。接下来,福建还将加快推进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年内实现全省所有村卫生所全面实施零差率销售。
与此同时,福建将加快省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设立省级层面的公立医院监管机构,强化对省属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推进省属公立医院改革进度。省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准备工作也将启动,从2014年一季度开始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
此外,福建将调整床位建设规划目标,调为按常住人口计算的千人均床位数达4张,即2015年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由原规划的15.2万张调整为16万张。其中,公立医院12.8万张,占80%;社会办医3.2万张,占20%。
《报告》还称,截至2012年底,福建省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率达96%、新农合参合率达99.8%,基本实现全面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人。今年,还将在此基础上再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