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的目的很明确,是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供应保障体系,涵盖医保、医疗、医药、卫生四大体系,作为公共产品向全面提供。近期公布的2013年医改工作安排,继续明确地传达该理念,即守住基本医疗底线,并着力于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公共产品的质量。
底线是什么?是“基本”。不同于世界卫生组织的“初级”卫生保健的概念,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概念,不是限定于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一级、最低层次的服务理念,而更多地是从国情出发,指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维持人们一般医疗需求的医药卫生服务,以及相应的供应保障体系。
但由于我国仍处于发展中阶段,人口众多,四大体系仍不完善,“网眼”较大,一些重特大疾病患者,即使已参保(合),也容易因病致贫返贫。从社会道德底线、社会和谐出发,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有利于织密网眼,保护人民的健康权益。
基本药物制度是守底线的全民公共产品之一,由于牵涉药品市场份额的重新划分,4年来一直备受关注。从2009年开始推进,目前制度已经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实施,今年工作安排指出,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的供给,目前是制度实施的关键。此前,有些地方出现采购价格过低,药企不愿供货的现象。工作安排指出,将完善集中采购办法,完善质量评估方法。采购办法怎么完善,才能保证药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而不是异化的“二次限价”,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提升质量方面,目前更多地是提升医保的管理质量、经办效率,今年要整合“三保”管理职责,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等。医保管着钱,是医疗服务的主要付款方,是一个连接医疗、医药多方的杠杆,医保的钱花好了,就等于建立了一个机制,倒逼医疗、医药进行改革,从而创新体制机制,保障服务供应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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