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末举办的“上海自贸区卫生政策圆桌会议”上,上海综合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总监倪峰表示,关于自贸区设立外资医疗机构的细则,“后续会出台,但尚需时日”。
他进一步解释,“负责医疗产业的职能处室--经济发展局的领导职位空缺”,所以,没有人推动这一工作的进展。
今年9月,国务院公布上海自贸区方案,明文规定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这不是国家首次以文件的形式确定外资办医的准入。2010年,多部委曾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对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先行试点、逐步放开;2012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进一步发文放开相关权限。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外经贸部和卫生部已经联合发文允许设立外商投资医疗机构,但实质层面推动不多。上海国际医学中心CEO辛树林也直言,“2010年外资办医注册资本为2000万,而2012年则变成1亿,实际上是出现了倒退”。
另外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左学金表示,自贸区开放政策或将倾斜非医保覆盖项目。
左学金解释称,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和三级医疗机构从事的医疗服务,前者提供最基本医疗服务,公益性较强,企业涉足较少,“所以,自贸区涉及的可能在后者,而后者又包含医保覆盖项目及非医保覆盖项目,我个人理解自贸区目前开放的政策可能主要还是在非医保覆盖的项目”。
左学金进一步阐述了医疗机构在自贸区的新机遇,即自贸区的三级医疗机构中未被医保覆盖的项目,这些是可以和其他三级医院形成竞争的,“由于外资医疗机构在该方面有专业优势,再加上很多项目国外的成本比国内低,所以,专业优势加成本优势,这些项目在自贸区有做大的机会”。
今年9月27日,国务院公布上海自贸区方案,规定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和健康医疗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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