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临床用药,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的监管,12月10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今年前3季度配送率在40%-80% 的企业,给予警告1次,配送率在40%以下的企业严重警告1次。对今年1-12月份未参与过基本药物配送的企业将取消配送资格,对配送率在40%以下的企业将记不良记录。
综合统计数据分析,甘肃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配送比较分散,配送效率不高。究其原因,基本药物配送放开限制是因素之一,导致部分配送企业对采购数量少、价格低廉、边远地区等薄利或无利润的药品配送积极性不高,此种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