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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论坛:非基药招标寻路

来源:医药观察家报  发布日期:2014/2/26 9:11:27

         相比于基药招标的轰轰烈烈,非基药招标却显得温和平静。在“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药品招标原则下,非 基药的招采量考验招投标双方的智慧和市场的驾驭能力;而质量分层本是为了使企业更公平地参与竞争,却给非基药招标带来了大量的灰色空间。对此,专家称,在 现有医疗体制不改变的情况下,非基药招标很难有大的突破。这就意味着,未来非基药招标要有所大动作,还需在多方考量中探索改革之路。

         特邀嘉宾

         合肥健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沈明

         北京百思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恒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副总经理 胡晓春

 

         带量采购考验市场

         医药观察家:2013年全国非基药招标让道基药招标,基本处于酝酿阶段,请您简述2013年全国非基药招标实施的整体情况。

         胡晓春:2013年非基药领域态势,远不如尚未全面展开招投标的基药那般牵动人心:国策没有介入、企业还在等待、未被重点关注。所以尽管个别地方有所启动,但针对中标价格原则、质量层次要求等焦点,总体上波澜不兴。

         王恒:在医疗体制未改变的前提下,2013年各地非基药招标还处在探索中,如重庆模式、广东模式、上海模式,包括争议不断的安徽模式,以及越来越受关注的香港模式。

         医药观察家:具体来看,上海非基药招标采购在质量不分层招标规则下,实行带量采购;广东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规则要求,医院必须提前进行采购量预报。您如何看待非基药招标带量采购?

         王恒:带量采购,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香港的模式。从国际上看,招标是对应着“量”的,不同的量对应的价格就不同,这是市场规律。不否认带量采购是一个趋势,但是药品又有其特殊性,有一部分药品确实适合带量采购,如医保免疫产品。

         不过,对于正常的药品而言,随着市场的变化,加上医生对用药的认知过程,造成带量采购跟医生的实际使用会存在较大的出入。采购量过大,临床使用不到;采购 量过小,无法满足临床需求。因而,不能单纯以去年使用的量来估算今年的采购量。所以我觉得可以探讨优先剥离一些可以带量采购的品种,从这些品种开始先推 行。

         沈明:所谓的带量、量价挂钩并没有实际意义,因而带量采购也就没有必要,一个产品的用量和多少应该根据发病的具体情况和市场的变化来判断。事实上,在药品 招标中对于“量”并没有详细的规定,也就是说采购是根据厂家所上报价格与规格来最终选定中标产品。至于中标产品在标期内采购多少数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 医院需要多少就采购多少,并没有限定和约束。

         胡晓春:个人认为,带量采购非常考验招投标双方的智慧和驾驭能力。在质量不分层次的规则下,不能仅靠之前实际用量的统计,以及对今后不分质量层次的同一类 品种的使用预判,来确定并预报采购量,还需对未来疾病谱和患病人群等变化、甚至疫情发生进行一定的把握。另外,事前预判准确度以及事后实际执行度,也必将 面临考验。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以及自然规律。

         分层过多带来灰色空间

         医药观察家:有观点指出,未来的非基药招标拟削减药品质量层次,对此,您如何看?

         胡晓春:在国内企业现状下,细化质量层次对企业而言更有利于公平竞争,对治疗而言,也有利于医生以及老百姓合理并针对性用药,对避免过度医疗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沈明:我建议应该削减质量分层。质量分层太多,会给权力寻租、人为操控带来巨大的空间。药品招标质量分层本身是对的,但在先行了GMP的前提下,意味着只 要通过GMP的产品质量都是过关的,这就没有必要再去细化。举例来说,矿泉水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同样符合标准的矿泉水,是不是还要定层次呢?即便要划 分不同的质量层次,也要给其价格定一个上限。

         王恒:由于我国药厂太多,如不质量分层,在执行过程中会有难度;但分层太细,也不具备可操作性。我认为可以把外资药企质量分两个层次,一是专利药;二是非 专利药。国内药企也分成两个质量层,一是只要符合欧盟生产认证的标准,就跟外资专利药在同一质量层;二是新版GMP。需要注意的是,在招投标中要设置“高 压线”,一旦发现商业贿赂、质量抽检不合格,就取消其招采资格。另外,对于某些低价药、廉价药应不进行招标。

         医药观察家:同时,有消息称,基药招标中推行的“唯低价”模式有可能拓展至非基药招标,即非基药招标更加注重价格,这是否与药品招标的“质量优先”相矛盾?

         胡晓春:从某种角度来说,唯低价论是与质量优先原则相矛盾。非基药领域的虚高定价需要制止并改变,唯低价论的诟病非常突出,这在基药领域已经引起不良反应。若还要在非基药领域效仿,特别是对一些科技含量很高的新药特药唯低价论,或会阻碍我国医药业的发展。

         王恒:其实在招标定价过程中就已综合考虑了价格和质量的因素。招标的出发点是要质量好、价格合理的药品,在执行中,分好质量层次后,价格确实是重要的因素。

         沈明:价格下降,并不会影响质量。首先,所有参与招标的产品都是符合GMP标准的;其次,目前药品的使用不完全是质量和价格之间的关系,而是这个行业操作 模式的关系。价格是不是能拉低下来,核心在于质量分层。而企业能够做手脚的是,希望把自己的产品放到有利于自己的层次里面,避开竞争对手。

         招标改革应在阳光下运行

         医药观察家:香港模式有没有可能成为被探索的模式?对于我国非基药招标采购模式,您有何建议?

         胡晓春:我认为在个别经济发达、财力雄厚的省市可以参考并尝试,但我们必须考虑内地的实情,考虑地方经济发达水平、人民经济收入水平、政府意愿及财政实力 等因素。香港模式更多的是医院内部的用药机制的技术性改革而非外部的招标,因而香港模式针对医疗机制改革或许更加确切。

         王恒:香港模式只能是一种探索,不适合在内陆推行。因为香港是免税港,更多的是外资企业,专利药优势很明显。我的观点是外资企业的专利药单独设质量层级,要想其专利药在中国市场销售,就必须参照中国周边如香港、台湾、韩国市场的价格。

         招采模式的关键,其实应该在真正的采购环节上,即二次议价。在医院采购的环节上,我觉得医院可以自主选择,也就是说,带量采购有一定的可执行性。值得一提的是,在非基药招标中,除了前面提及的“量”的因素以外,药品还涉及效批和回款天数的问题。

         沈明:我认为无论是非基药招标还是基药招标,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优先低价。需要指出的是,过了GMP的产品都符合最低质量标准,就不要在符合GMP的基础上再去分质量层次,否则会带来很多的问题和腐败。

         医药观察家:在湖南省公布了的新一轮的药品招标方案中,基药与非基药招标同行,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两类药品招标的衔接问题。在您看来,非基药招标如何与基药招标有效衔接?

         胡晓春:就了解的情况来看,“温和”是湖南总结了之前招投标的经验教训后的选择,也许新方案会更加具有执行力和可行性。综观国家将出台的各级医疗机构基药 使用比例等强制性政策,还需考虑基药非基药同类药品价格梯度、质量层次等重要因素的有效衔接,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立体结构。更长远来说,有关部门还需想到 零差率的基药占比加大后诊疗检测技术性收费改革的同步衔接,整个应是一环扣一环的系统工程。

         沈明:基药与非基药招标应该衔接起来,无论是在基层还是县级或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采用一个评标规则。同样的产品不能因其使用地点的不同、报销政策的不同而人为划分,根据药品的使用范围将其划分为基本药物、县级医院使用的药物、三级医院使用的药物没有必要。

         医药观察家:请您预测2014年我国非基药的走势。

         沈明:第一,非基药招标基本上会延续过去的趋势,在湖南、安徽等模式上略有变化,但不会有太大的突破;第二,在整个国家反腐的背景下,有可能会减少质量层次,以低价优先会作为更多的选择。另外,药品招标要敢于放在阳光下,真正的透明,减少人为腐败因素,才能经得起检验。

         王恒:大致看来,影响招标主要有药厂、卫生监管部门、流通商业公司、医院市场、药店、患者等6个方面,在现有医疗体制不改变的情况下,非基药招标很难有大 的突破。尽管近年来医疗卫生体制上的改革并不大,但国家也正在积极探索,如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民营资本多模式经营、医师多点执业等。而地方如广东,也正尝 试建立平台让市场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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