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在医院上班同时,还可开家私人诊所。记者昨天从首次召开的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工作会上获悉,本市将探索建立医生自主创业制度,允许在职医生开办私人诊所,缓解居民看病难、看专家难。(2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在职医生可开私人诊所,是一个大胆的决策。虽然从理论上讲有诸多的利好,但是,在实践中很可能“跑偏”。可开私人诊所,与深圳去年拟允许医生自由“走穴”的愿望相似,具备改革创新的内涵,亦潜伏着改革风险的外延。
深圳曾有允许医生自由“走穴”的制度设想。2013年7月《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就已报广东省卫生厅批示。该细则一旦获批,深圳的医师只要在指定网站进行备案,就可以在4个以上医疗机构自由执业。此举在当时被业界认为是整个医改的重要突破口,并有助于推动破除“以药补医”的医改进程。然而两个月的等待,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试点不仅没有迎来预想中的“破冰”,却传来深圳已赶在广东省卫生厅正式发文前撤回了原方案的消息。这让深圳医生的多点执业之路暂时“夭折”。
当然,深圳的医生“走穴”夭折,并不代表类似的改革创新就不能搞,相反,改革的步伐不能停,创新的动力不能降。从这个角度看,北京市建立医生自主创业制度,“存在即合理”。但是,必须弄清楚一点,到底是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和推进医改的创新,还是为医生增加收入的创“薪”?前者为主导价值,后者仅为衍生价值。或者,既实现改革创新的核心目的,又兼顾让医生合理合规地创“薪”,达到主导价值与衍生价值的统一。
医生可办私人诊所,医院须回公益属性。医改的核心之一是告别“以药养医”体制,并且,按照改革的计划安排,到2015年,我国公立医院将全面推行医药分开,这也是回归公益的关键。这样的路径肯定不会“跑偏”,方向肯定不会“出轨”,但也要充分考虑到阻力与难度,其中,医生的收入下降或难免。全国政协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和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副院长肖平等提出,加强对“以药养医生”现状的全面治理,同时提高医生收入使之合法化、阳光化。
无论是允许“走穴”,还是可开私人诊所,只要符合医改的方向,消除医改的阻力,有利于医改的推进,就可以先行先试,这是任何改革的路径;只要能够带着职业责任上路,携手医德前行,医生也不妨踏上合法合规的“星光大道”,这也是避免这个职业被灰色收入“污染”的尝试。(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