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争议的“安徽模式”或发生重要逆转。
近日,安徽省卫计委官网上一则公示稿打破平静。从公示的《2014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来看,其招标规则在方向上做 了修正。一位不愿具名的药企高管侯先生告诉记者,“这释放出了宽松招标政策的信号。与此前讨论的方案变化较大的就是质量层次由2个增为3个,安徽省为技术 标权重加码将利好大型优质药企。”他认为,这对其他省份的基药招标也将有一定示范作用。
该省拟实行“一个目录、比例控制”的药改新思路。也就是说,不论是省市级医院还是基层医疗机构,都同用一个用药目录。过去最低价中标的思路将遭舍弃,拟对基本用药划分质量层次,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与此前招标方案相比,这次安徽在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上做了调整。其基本用药招标更重视质量,招标限价和使用比例有所趋严,其中招标规则对竞价组药品数≤2 的品种限价要求提高,这也要求企业提升招标价格维护能力。同时对包括原研药、专利药等归于“质量类型一”的药品使用比例有限制。
海南海药市场部总监邵斌表示,“安徽省本次招标方案有特别之处,范围囊括了省市级医院、县级以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政策导向趋于温和并有向理性回归的意味,尤其是对技术标的看重和商务标的质量层次划分,对讲质量、讲信誉、有规模优势的大企业有利。”
无论是质量分组还是竞价方式等招标规则,此稿在与安徽县级公立医院招标规则“靠拢”。不过,引起行业躁动的是,文件中特别注明“基层医疗机构采购2009 版国家基药(307)中标药品需符合发改委2009〔2489〕号文件精神,采购非307品种仅能选择‘质量类型二’和‘质量类型三’中标品种”。但新版 基药目录发布后,307基药品种从法律规范意义上说已不存在。侯先生认为,“现在国家基药目录是520个品种,单提307品种没有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