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标数据网 > 医药新闻频道 > 行业要闻 > 陕西:单位个人有污点 不得参加药品采购

陕西:单位个人有污点 不得参加药品采购

来源:西安晚报  发布日期:2014/6/17 10:42:50


        为规范陕西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行为,陕西省卫计委制定了《陕西省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7月1日起全面施行,并公布举报电话:029-87315621。
        《实施办法》规定,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给予采购与使用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利益,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行为:经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法院依照刑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行贿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理的;因行贿行为被财政、工商、食药监等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一次列入陕西省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五年内二次及以上列入其他省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陕西省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2年内不接受其产品参加集中采购的申请;医疗卫生机构在不良记录名单公布后2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独家集采品种推荐 |
通用名 剂型 省份 基药 发布时间
橘半止咳... 颗粒剂 江西 非... 2010-07-16
生物合成... 小容量... 广东 基... 2014-05-07
蕲蛇酶注... 注射剂 甘肃 非... 2021-03-22
妇炎舒胶... 胶囊剂 广西 2016-11-02
异维A酸... 凝胶剂 江苏 非... 2018-02-10
双山颗粒 颗粒剂 广西 2016-10-24
阿莫西林... 咀嚼片 广东 非... 2019-10-1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网站更新公告 · 药监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