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智汇从有关权威渠道获悉,国家卫计委拟定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成型,若干重磅药品采购新政现身。其中,颇为引人注意的新政是:允许实施总额预付等支付制度改革的医院自主采购药品。这意味着实施多年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出现重大调整。
从文件名称上也看出,此番是“药品采购”办法,而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
从采购渠道上,该意见征求稿提出,公立医院可以直接委托或组成联合体委托药品供应商,按医院制定的药品清单打包采购。同时,据健康智汇了解,该意见征求稿中还提出,鼓励医保机构向原研(专利)药进行议价,即地方医保与过专利期的药谈判议价,而专利药进口时采取国家议价。
事实上,对外资合资药的保护政策,如单独定价、分层次招标等一直备受诟病,而一品两规的处方药管理和按比例报销的医保政策,更是助推了外资药价高的事实。 公立医院自主采购药品的呼声一直不断,但此次新政特意强调了前置条件,即在“实施总额预付等支付制度改革的医院”才能自主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