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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争论商务部等部委《通知》

来源:第一药店财智  发布日期:2014/9/20 8:59:13

        9月9日,商务部、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此通知一出,引发各方大讨论。

        嘉宾:

        于明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

        胡颖廉: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

        任光会:中国药品零售研究中心主任

        《新康界》:这个通知的出台,因涉及医药分开的内容而备受关注。有人认为这是一个信息,商务部将介入甚至主导医药分开,对医改的意义深远;也有人认为这只是今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里关于商务部内容的一个细化,实际意义不大。请问你如何看待此次通知在医改分开上的意义与作用?

        于明德:这个文件肯定有积极意义,因为商务部抓药品流通相关的改革事项本来是他的主要工作。通知里的医药分开也好,处方外流也好,都是过去就提过的。现在的关键是文件与落实之间有多远?还有两万五千里!这个政策是写得很好的,但对于“医药分开”的认识彼此之间差距还很大,不是发个文件就能解决问题,还有很多艰苦的工作要做,很多问题要讨论,最后达到一致,还有相当多的工作。

        关于主导问题,其实没有哪个部门主导,主导的还是中央。无论哪个部门,谁积极,谁的意见被大家接受,谁就能主导;而不是定了谁主导就能主导的。不过,现实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顺利,现在的阻力就在有关部门,不在中央,不在老百姓。

        胡颖廉:商务部门高调介入医药分开确实值得关注,但还说不上“主导”。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5年来,以医药分开为主要目标的公立医院改革始终没有实质性推进,主要原因是有关部门内部改革动力不足,因此决策者将希望寄托于外部推力。此番商务部门从药品流通政策角度的努力是一个信号,食药监管部门对互联网药品经营态度转变也是一个信号。我们不应过高或过低评价通知的意义,而要客观看待。

        任光会:本人认为实际意义不大,从政府部门来说,有关医药分业的政策最有意义的应该来自人保部,最有实际执行能力的是卫生部。实际上,目前这两个部门也是说了不算,因为医药分业涉及的利益太多,需要更顶层的设计。从部门政策对行业的影响力排序应该是:国务院医改办或领导小组、财政部、卫生部、人保部、发改委、药监局、商务部。

        《新康界》:请问,你是如何定义“医药分开”的。新医改以来,关于医药分开有过很多形式的探索,在你看来,哪个形式是符合你所定义的“医药分开”?

        于明德:“医药分开”我的理解是经济上分开,医院不能靠卖药赚钱,而要靠医疗服务赢得百姓的信任。现在,说不让医院卖药赚钱说了很久了,但医院需要资金来维持医院运转,因此需要告诉医院怎样解决。例如,提高医疗服务费用的价格,比如像北京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那样,提高挂号费,其中医保报销一部分;还有,政府要适应增加补偿,增加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这个可以通过医保的方式进行;另外,还有专项补助,大型医疗设备、大型基建由政府承担。

        广东搞医院托管,说解决了以药养医,医药分开,但实际上医院与药品之间经济上没有分开,就不是真正的分开——托管的药房还是需要给医院上缴管理费,这个管理费就以去年药品收入利润为基数。只要卖药背后的经济利益还是流向医院,只要医院还能靠卖药挣钱,就不是医药分开。

        胡颖廉:医院和医生与药品销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联,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开。我们现在所熟知的药房托管、集中招标、零差率,都无法从根源上切断其中的利益链条,属于“伪医药分开”。

        任光会:医药分开,应该是医药分业,简单地讲,就是医生开处方,患者去药店拿药。

        《新康界》:此次通知里,涉及“医药分开”的形式,简单来说是“药房托管”“处方外流”等。对于这两种形式,此前也有地方在试点,其中哪些试点你比较关注?效果如何?

        于明德:容许“处方外流”是解决医药分开非常好的办法。既然法律法规对零售药店有那么多的要求,就应该能让他能为老百姓提供药品服务。医药分开,最关键是的建设有序竞争,而医疗服务领域最缺乏的是有序竞争。有竞争机制,医院创新发展的动力就大了。“处方外流”就是能让药店和医院之间进行有序竞争。

        此前深圳公立医院改革时提出过“处方外流”,但没有推下去,关键是利益。所以,打破利益集团非常重要。改革就是利益的再分配,应该让利益向群众倾斜。不下大力气,打破部门利益链,医改就改不好。

        胡颖廉:“处方外流”的意义更大,“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这句话是关键。换言之,要让医院和医生回归其本原状态,靠医术赚钱而非卖药赚钱。

        任光会:如果不解决医院的生存和医生的应该有的生活质量这两个问题,“药房托管”和“处方外流”就是天方夜谭!

        《新康界》:通知还有关于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请问这一举措将对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如何理解通知中提到的“全国统一市场”?

        于明德:这个就看能不能落实了,要是能落实对市场肯定是好的。全国统一市场是党中央一贯的政策,市场是自由竞争的,不能用行政权力建立壁垒。都搞地方保护,就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这次清理政策,我还是抱着希望的,虽然以前总是失望,但人还是要有希望。这里的关键还是必须要强力推动部门简政放权,打破部门权力背后的寻租。

        胡颖廉: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药品流通行业乱象丛生,利益错综复杂,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流通过程中药价层层加码,最后都由医保或患者买单,药品生产企业也不一定赚钱。过去产业部门和监管部门都曾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但阻力重重。在中央大力反腐的背景下,相信医药商业领域背后的“大老虎”们会有所收敛,情况或将好转。但真正意义上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还有赖于更艰苦的努力。必须要让质量、价格等市场因素成为决定医药商业企业成败的根本因素,而非个别长官意志、行政部门干预或是其他非正式的规则。

        任光会:有关药品和药店的政策和执法部门是各地的药监局,商务部怎样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当然,这个意见还是比商务部谈医药分业靠谱,但是,具体执行下去还是有很多难点。首先,商务部要成立专门的部门,至少要在各省市成立分支机构,不可能商务部直接和各地药监局谈有关药店的政策和执行。据我所知,只有吉林省商务厅下设专门的药品流通处,有正式的人员编制。

        《新康界》:在这次的清理过程中,哪些政策将是清理的重点对象?能否举几个具体的例子?

        于明德:比方药店医保定点,本身就是错误的。本来所有的药店都是通过GSP认证,有法律授权的药品经营资格的,那么凭什么有些是医保定点,有些不是?能否使用医保支付,对于药店的经营还是有重大影响的,另外,药店的首要任务就是便民,如果全国45万家药店中大多数都不能为群众医保服务,那就是不便民!药店都希望能使用医保支付。但现在无理限制药店医保定点,就等于是制造了一种稀缺资源——现在要买个医保定点资格需要几十万。这是非常恶劣的事情。

        另外,还有一些地方保护的政策。比如下达使用本地药品使用比例等等,都应得到纠正。

        胡颖廉:这个不说了,你懂的。

        任光会:如果以上的所讲成立,能清理什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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