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抗癌药邮购第一人”陆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销售假药罪”案作出决定,在1月27日撤回起诉的基础上正式发出对陆勇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书。
就在同一天,成都市人事局下发通知,当地医保参保人员因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以下简称慢粒)和胃肠间质瘤发生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品(正是陆勇们所使用的药物)费用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75%,最高限额每人每年6万元。不久前,浙江省大病医保也通过遴选谈判的方式,将包括格列卫在内的15种药物纳入医保支付清单,上述药物价格平均降低29.27%。
在舆论和政府部门的参与下,像很多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病友们所呼吁的那样,陆勇被无罪释放了。陆勇回家了,但由此引发的三大讨论还在持续发酵。
【事件回顾】
2002年,陆勇被确诊患上了慢粒。因为使用网购的信用卡,帮助上千名病友周转购买印度低价格列卫仿制药的药费,陆勇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2015年1月10日,陆勇在北京被警方逮捕。
然而,1月27日,沅江市检察院却向法院请求撤回起诉,而法院也在当天就对“撤回起诉”做出准许裁定。两天后,也就是1月29日,陆勇再次获准取保候审,免于强制羁押。
2月26日,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和事实,就不能够重新起诉,陆勇也如期收到不予起诉决定书。
【“代购”难题,谁来化解?】
陆勇被撤回起诉的原因是本案备受关注的第一大热点。
在1月27日撤回对陆勇的起诉时,检察院和陆勇的代理律师都只能给出非常模糊的撤销理由:“法律和司法解释发生变化”。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阮齐林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该案有两个法律上的模糊地带:第一,代购是不是销售;第二,在国外上市的药物是否是假药,这种假药究竟是刑事违法意义上的,还是行政违法意义上的;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如果进口未经批准的国外品牌药物,如果自用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认为情节轻微,不认为犯罪。
在2月26日公布的“不再起诉”理由看,沅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在国外上市的药物属于假药,陆勇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但同时认定,其代购行为不是销售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因此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在本案中,陆勇所扮演的角色是“通过建立QQ群提供病友交流就医和用药的经验”以及“协助他们填写邮购药品所需的书面材料”以及“将病友们的购药款统一汇给印度公司”。这种行为被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定义为与销售无关的“代购”。
据《南方周末》报道,陆勇曾经购药的印度药厂又回到以前的模式,开一个公司账户,接受中国患者各自汇款,手续依旧很麻烦。
患者需要关于邮购流程的帮助,因为他们需要价格低廉的印度药。当陆勇的行为被贴上行政违法但刑事不违法的标签时,其相对较低的违法成本是否会引起“代购”行为的放大和扭曲?
中国著名刑法学专家洪道德指出:“两高(就陆勇案给出)的司法解释,仅仅为这个目标艰难地开了一个‘小口子’。”
【“专利强制许可”能否降低药价?】
陆勇案引发的第二个热议焦点是“专利强制许可”。在国内,格列卫每月的费用为24000元,而从印度邮购的仿制药每月费用只需要500多元。因此,一种声音认为,药物专利强制许可可以解决国内患者海外邮购药品的难题。
浙江省人大代表胡芳是持支持“强仿”的代表人物之一:抗癌药主要以进口药为主,售价几乎都是动辄上万,而又未被国家纳入医保,病人吃不起,“一人得病,全家返贫”。她认为,“启动药物强制许可制度,提升药物议价能力。”时值两会召开前夕,胡在1月中旬披露的提案草稿题目就是《关于要求启用药物强制许可制度保护患者群体利益的建议》。
然而,就“格列卫”而言,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资深专利代理人陈申军表示“印度仿制格列卫,并不是实施了专利强制许可,而是诺华公司在印度没有获得格列卫的专利授权。”
2006年,瑞士诺华公司曾起诉印度政府和专利局,但最终败诉收场,因为依据印度2005年修改的专利法,印度只支持1995年后开发的新药,不支持现有药物混合或者衍生药物申请专利。格列卫被拒绝的理由是1995年就已经存在新药的升级版,不属于创新药。这场官司的败诉,意味着印度制药企业可继续合法仿制这种药品。
我国现有的专利法制度对专利强制许可有详细的规定:只有威胁到公共健康、公共利益和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才可采取专利强制许可。作为行政干预的手段之一,专利强制许可是把双刃剑,虽然可能带来短期收益,但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声誉和跨国贸易上都可能带来新问题。
【医保告急:下一个口子该为谁开?】
对于陆勇们而言,他们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格列卫能够进入医保报销范围。
截至目前,17个省(新疆、河南、江苏、广东、海南、西藏、江苏、浙江、河北、内蒙古、安徽、江西、福建、山西、云南、四川和贵州)和两个市(成都、青岛)已经将伊马替尼纳入当地医保支付范围当中。
然而,在医保基金告急的情况下,医保报销的实际能力让人担忧,医保支付的公平性问题也不得不考虑。《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4》指出,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面临风险,预计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就将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现象,到2024年将出现基金累计结余亏空7353亿的严重赤字。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刘国恩表示,昂贵进口药是否被纳入医保报销,决策部门必须衡量其实际疗效和对整体福利产生的损益影响。以北京为例,在医保预算固定的前提下,能为药品支付的金额此消彼长,将A纳入报销,能为部分患者带来福音,但同时可能对B药品造成影响,损害另一部分患者的利益。
山西省医改办主任郭跃铭表示:“具体到格列卫这样比较昂贵的进口药,我个人认为不应当进入基本医保。目前我国医保基金的定位还是保基本,如果这个口子开了,最后是不是能承受,需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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