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海南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公布了头孢克洛、瑞舒伐他汀、枫蓼肠胃康颗粒3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以及乙酰半胱氨酸临时价格,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在出售这些药品时,不得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据悉,该药品价格自3月15日起执行。以下为通知原文: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公布头孢克洛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琼价审批〔2015〕56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海南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0〕41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制定头孢克洛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药品价格自2015年3月15日起执行。
附件:头孢克洛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海南省物价局
2015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