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家药品生产企业状告国家发改委的新闻引发热议,针对原研药单独定价政策的争议也由来已久。目前,国家放开药品价格的方向已经明确,新一轮药品价格改革即将启动。广东事件在敏感时期的持续发酵,凸显相关各方对药品采购政策走向的关注。
看点1:单独定价或消失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招标定价、谈判定价等药品采购原则。4月24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的相关条款删除,发改、物价部门管控药价的模式成为历史,单独定价的概念也不复存在。
看点2:继续优质优价的采购
虽然原研药单独定价问题多多,但其稳定、优良的质量还是得到了业内专家的肯定。专家表示,在即将展开的新一轮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中,如何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国内仿制药生产企业众多,药品质量参差不齐,有些仿制药甚至难以满足临床疗效的需求,“坚持优质优价的原则还是有必要的”。
看点3::药品价格联动机制
《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落实带量采购、完善双信封评价办法,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非专利药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增加原研药竞争者,控制原研药价格。
专家还建议,应开展不同品牌药品的疗效、价格和经济性评价,根据实际疗效差异,建立不同质量水平药品价格联动机制,将药品价格差距控制在合理的比例内。虽然《指导意见》仅明确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开展价格谈判,但专家表示,在非专利药高层次组别竞争仍不充分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测算出的价差比例,在国内仿制药中标价基础上启动原研药价格谈判程序。
广东事件还未平息,也带出了一部分药企的声音,我们必须在个案中找到应对趋势的方法,提前准备,以便更好地迎接即将到来的招标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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