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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立三级医院年底前实行药品零差价

来源:南京晨报  发布日期:2015/5/19 9:22:35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卫计委获悉,江苏作为全国四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出台了《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也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今年年底,江苏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这几年,江苏的医改一直进行着,“取消药品加价”也是在逐步展开。先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消药品加价,目前,南京所有的县级公立医院都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入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负担。
 
  此次方案指出,今年年底前,江苏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也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金有生处长介绍,目前,南京三级医院的药占比在42%-45%,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将实现国家规定的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的目标。
 
  分级诊疗小病社区就诊报销多
 
  此外,省卫计委相关人士表示,2015年江苏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力争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救治模式。
 
  分级诊疗,简单地说,就是小病在社区医院就诊,大病去大医院。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看病,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
 
  为了落实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政策将向基层倾斜。据介绍,江苏将明确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对象实行基层首诊的相关规定,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建立合理的就医流向。对按规范从基层办理转诊的,实行差别化的医保结算政策;对符合下转指征转至基层治疗、康复的,提高报销比例;对于未按程序就医的,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医药费用。
 
  南京市卫生局相关人士透露,分级诊疗的具体实施意见,今年年底前将出台。届时,感冒发烧等小病先去社区医院看,可能才能实现报销;而跨级就医,医保报销会减少,个人支付会增加。
 
  低值耗材今年也将网上集中采购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除了要取消医院药价加成,还将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减轻群众药费负担,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省负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公立医院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产品,不得与企业进行“二次议价”。
 
  目前,高值耗材省里已统一网上采购,其余耗材尚未纳入网上集中采购,但在今年将由卫生局集中统一采购,届时将能测算出具体的降低幅度。对于患者而言,政策实施后,医院药品、输液等费用无疑将会有明显下降。
 
  江苏省卫计委的相关负责人说,作为全国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大医院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南京三甲医院的护理标准是一级护理9元/天、二级护理6元/天、三级护理3元/天,护理价格平均仅能补偿实际成本的17%左右。公立医院改革要真正扭转“以药补医”机制,必须建立起科学的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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