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湖北省药监局获悉,在省局药品GSP飞行检查中,武汉市东湖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因伪造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购进、销售记录,违反国家有关毒性药品管理规定,将该药品大量销售给个人,严重违反了《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湖北省药监局将依法撤销该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HB01-Aa-20140094),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
此外,从湖北省药监局获悉,今年以来,除上述企业外,还有4家药企被收回GSP证书(不完全统计),其中有三家是主动提交注销申请,一家是违反了药品GSP规范要求被收回!具体如下:
武汉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鄂食药监函〔2015〕52号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3日,经省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药品GSP飞行检查,发现武汉国康药业有限公司全部的三个冷库不能保证疫苗储存在规定的温度条件,未设常温库但经营有批次、数量较多的需常温储存的生物制品等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药品GSP规范要求。现委托你局按程序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HB01-Aa-20140089),并监督销毁其超标温度储存的疫苗产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8日
湖北瑞阳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瑞阳药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申请收悉。根据你单位申请,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鄂AA0270382)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HUB10-121)。经审查,符合注销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同意注销,并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特此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6日
湖北宁康医药有限公司
湖北宁康医药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申请收悉。根据你单位申请,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鄂AA7150002)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HUB12-171)。经审查,符合注销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现同意注销,并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特此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9日
武汉欣鸿源药品有限公司
武汉欣鸿源药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申请收悉。根据你单位申请,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鄂AA0270228)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HUB11-135)。经审查,符合注销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现同意注销,并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特此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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