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发布了一条消息,为保障常用低价药品的采购供应,驻南昌市省直医院自主组成联合体集团采购,自2015年6月17日开始,网上议价实行全程动态管理。
一、议价要求
1.议价时间:2015年6月17日开始。
2.议价方式: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的议价系统,省直联合体与药品生产企业按照“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议价操作视频”网上议价。
3.联合体用户:省直联合体。
4.议价响应:生产企业必须在省直联合体发起议价之时起的48小时内对议价进行响应,如不响应视为放弃议价,本年度不得参加省直联合体常用低价药品的销售。
二、议价目录
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目录中,前期未议成和仅部分省直医院议成的品种,纳入本次省直联合体议价目录,其他品种不在此次议价范围;
前期医院议成的品种,按照医院议定价格与联合体议定价格就低原则采购。
三、议价原则
1.常用低价药品议定的价格日均零售费用西药不得超过3元,中成药不得超过5元。
2.控制不合理提价。要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原交易价格,合理议价,对不合理的提价行为,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3.议定成交的价格为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价格,包含所有税费和药品配送费用,医疗机构按照国家价格政策销售。
四、合同管理
1.原则上3个月为一个合同周期,期满后可重签购销合同,双方无异议视为自动续约。
2.前期议定成交且经医院确认的品种,在6月30日之前,各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或由生产企业授权的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药品企业不得拒签订购销合同。
3.省直联合体与生产企业议定成交的品种,各成员单位依据议定的价格和本院所需品种,与生产企业或由生产企业授权的配送企业签订合同,药品企业应一视同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省直联合体中的任何一家签订合同(购销合同范本见附件2)。
4.医疗机构将购销合同报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备案,采购服务中心根据合同内容,维护相关信息,并在合同备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的网上采购权限。
5.议价结果供全体省直联合体所有,所有议定成交的品种应对省直联合体所有成员都有效。在有效合同期限内,企业必须保障供应,不得擅自撤网或调高价格。
小编说:
江西此次联合体的出现,对于其他省份可说极具参考价值,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成立联合体、带量采购已成为一种趋势,江西本次试水可以说已经水到渠成,我们不得不考虑联合采购体在国内常态化的趋势。
其实采购体只是作为降价的一道幌子,如其说是“量价挂钩”,倒不如说是“低价批发”。不要说我想降你多少价,爽快点,你直接给个批发价吧。就这么简单,巧妙避开了“砍价”引起的矛盾冲突。
这种只考虑了“供、需、价格”三者的一个模式虽然适应时刻变化着的市场机制,但我们不难想象企业陷入了一种困境,除了要考虑能否承担起相应的生产能力,还要考虑价格,更要去预测未来成本的变化;企业规模,行业排名等衡量生产能力的硬件指标也将会更加重视,竞争如此激烈的低价药还能都继续做下去,各个药企估计都在心里算着一笔经济账。
附采购体名单
江西省人民医院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南昌大学口腔医院
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江西省肿瘤医院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江西省儿童医院 江西省胸科医院
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江西省惠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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