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山东省药品质量公告(2015年第2期)》,对2015年第二季度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37批次中药饮片(材)予以公告。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山东省药品抽验计划,山东省药监局组织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范围内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药品、中药饮片(材)进行了质量抽验。
2015年第二季度完成药品抽验3338批,其中评价抽验1622批,监督抽验1716批,药品1614批,中药饮片(材)1724批。
山东省药监局要求各市药监局对本公告所列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应加大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对公告的假冒药品,要查清相关渠道,并加强对公告中所涉及产品的跟踪抽验。
以下为2015年第二季度经营使用环节药品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品种名单:
表1:不符合标准规定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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