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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强收80万返利,药企愤怒举报

来源:赛柏蓝  发布日期:2015/9/7 9:53:54

         近日,据相关媒体报道,山东省泰安宁阳县卫生局被某药商总经理实名举报,强收企业80万返利。

相关人士向媒体表示,宁阳县卫生局2013年在遴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时,要求中标的三家商业公司签承诺书,承诺每年需赞助卫生局一定的返利。

返利究竟是多少呢?据悉,该卫生局要求公司要按2014年在宁阳县完成销售额的5%返利,否则将取消其公司在宁阳县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对于该企业被逼迫缴纳的80万元,宁阳县卫生局的处理方法是药企业承认是“自愿捐赠”,用以支持宁阳卫生事业发展。

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卫生局威逼企业返利,还被冠以“自愿捐赠”的头衔,相关人士的权力和欲望已经在过度的监管中被扭曲得面目全非。卫生部门的职责,应该是监督药品的价格,监督临床合理用药,而不是将职责演变为权利去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大家还记得赛柏蓝在前几日发布的一篇有关卫生局收返利的文章吗?文中所提到的江苏省某医院,在当地卫生局的要求下,与企业强硬地“二次议价”,不降价就停药。而议价差值所得,全部当地卫生局所有。

同是卫生局的暗箱操作,同是对企业无情的压迫,只是表现形式不一样罢了。此处,容笔者吐槽一下,宁阳县卫生局收取80万元,是依法行政吗?相关人员不会蠢到处理方法是否合法都不知道吧?从法律的角度看,不论卫生局以何种方式和借口收取返利都是不正当的,属于变相索贿,是违法行为。但是,目前国内医药行业普遍存在的返利现象,又有多少能够得以遏制?有多少企业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近日,还有业内人士反映某县卫生局为了保护地产企业,打着“支持本地企业发展”的名号,要求基层医疗机构采购最高中标价的药品,并且要求具体的采购数量和百分比。这真的是为了“支持本地企业发展”?还是因为接受了最高中标价药品的返利?这些问题也无从证实,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卫生局又使用了自己“独特”的权利,给药企和医院下了一道难题。

作者: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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