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标数据网 > 医药新闻频道 > 行业要闻 > CFDA关于医用分子筛制氧相关问题的复函

CFDA关于医用分子筛制氧相关问题的复函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6/2/26 9:52:07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医用分子筛制氧相关问题的请示》(琼食药监〔2015〕8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作为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其在医疗机构使用应遵守《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8号)要求,无需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制备的富氧空气按药品监管,其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的富氧空气标准(93%氧,标准编号:WS1-XG-008-2012)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2月23日
  

独家集采品种推荐 |
通用名 剂型 省份 基药 发布时间
小儿复方... 素片 贵州 低... 2018-06-22
普乐安片... 薄膜衣... 安徽 基... 2016-06-03
地氯雷他... 上海 自... 2022-08-04
钆特醇注... 注射液 安徽 2020-06-24
双花百合... 薄膜衣... 贵州 2022-02-26
参芪肝康... 片剂(... 广西 2016-07-01
复方肝浸... 糖浆剂 新疆 非... 2014-07-0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网站更新公告 · 药监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