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广东省药监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2016年第 01号)》,共有13家药企注销证书。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6年2月25日,我局已依法注销连平县均和药店等13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