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第58期药品质量公告,发现不合格药品33批次,经核查为经营或使用假冒药品8批次。
福建省、市药检所在全省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了抽样检验。中西药制剂抽验发现不合格药品33批次,经核查为经营或使用假冒药品8批次。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公告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涉及到的相关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并实施品种跟踪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