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药监局日前撤销/收回12家药商GSP证书。
5月11日,四川省南充市药监局发布《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和《收回GSP认证证书公告》,分别撤销3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证书、收回9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证书。
3家药商被撤销GSP证书
《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指出,南充市顺庆区春天大药房、营山县百姓大药房、四川省西充晋龙药业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4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南充市药监局于2016年5月11日依法作出《撤销GSP认证证书决定书》,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9家药商被收回GSP证书
《收回GSP认证证书公告》指出, 根据南充市药品飞行检查组(第一批)现场检查情况,蓬安县老百姓大药房相如店等9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局令l3号)的有关规定。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局令14号)之规定,决定收回蓬安县老百姓大药房相如店、南充市良济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六店、南部县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35店、阆中市福安堂大药房、仪陇县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第70店、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69店、西充县瑞丰大药房、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仪陇第l9加盟店、南充市宝芝灵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3店等9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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