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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4大监测体系启动:药价指数将出炉

来源:医药精英俱乐部  发布日期:2016/5/24 9:09:34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关于启动2016年委托研究课题公开遴选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规范采购平台建设要求,加强相关基础性研究,提高平台的统计分析、监测评估能力,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与经费安排,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组织开展4项委托研究课题公开遴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条件与委托研究课题相关信息见附件1),申报单位按照《委托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的要求填写申报书。
         申报单位应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电子邮箱:shenyuan@nhfpc.gov.cn。电子邮件以及申报书命名格式统一为“课题名称—申报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公开专家评审,申报人届时作PPT汇报并接受专家质询,并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报人是否入选。
联系方式:010—68791137、68792858  申远、韩玉哲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
附件:1.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2016年公开遴选研究课题计划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精神,加强国家药管平台建设,提高平台的信息支持水平,加强基础研究和数据分析利用,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与经费安排,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组织开展2016年4项委托研究课题的公开遴选工作,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任务
(一)药品采购价格指数编制。
1.研究目的。为充分发掘国家药管平台药品集中采购数据的信息价值,在研究我国药品采购价格指数体系的基础上,拟立项研究省级采购价格指数编制方法并提出该价格指数体系应用的思路与方法。该省级药品采购价格指数编制方法应当既能够保证在编制方法上与整体采购价格指数相协调,又要尽可能保证省级采购价格指数的代表性和相互之间的可比性。
2.研究内容。一是根据国家药管平台药品集中采购数据特点,研究设计适宜的省级药品采购价格指数体系,并保障该体系与国家药管平台药品集中采购价格总指数保持协调;二是结合国家药管平台的数据特点,研究恰当的省级药品采购价格指数编制方案,主要包括代表品选择、权重确定、质量调整等重要的基本问题,尤其要关注各省、市、区采购价格指数的代表性与相互之间的可比性;三是依据国家药管平台的药品集中采购数据,选择几个典型的省区,对所研究的药品采购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进行验证性实证研究;四是初步研究药品采购价格指数体系信息的分析技术与方法,并以药品采购价格的整体指数和省级指数为基础进行实证研究。
3.预期产出。课题研究报告。
4.申报要求。鉴于本项目研究周期短且专业性高,要求申报团队拥有丰富的药品价格指数编制方法的研究经验。同等条件下有全国药品采购价格指数研究经验的团队优先。
5.经费预算。14万元。
(二)药物信息监测。
1.研究目的。为服务于国家药物政策,了解药物政策的执行情况,拟立项开展药物信息监测。制定的监测方案及产出的监测报告,应能够反映药物政策的执行情况,发现药物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国家药物政策的调整提供证据支持。
2.研究内容。一是制定监测方案,通过监测方案规范数据上报程序,提高数据质量。二是以国家药管平台数据为基础,开展监测分析,定期产出监测报告。三是利用国家药管平台收集的短缺药品监测数据,结合团队自身积累的医院药品相关数据,在药品短缺的监测方面开展研究,分析各省(区、市)上报的短缺药品信息,提供药品短缺预警信息,定期撰写短缺药品监测报告。
3.预期产出。1.国家药管平台药物信息监测方案;2.定期短缺监测报告;3.2016年国家药品供应保障年度监测报告。
4.申报要求。申报团队应对国家药物政策有全面的理解,对医院药品使用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同等条件下有药物信息监测及短缺药品预警研究经验的团队优先。
5.经费预算。14万元。
(三)药物政策知识库建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库建设及药品价格谈判潜在对象研究。
1.研究目的。一是形成国家药管平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数据库,服务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充分挖掘潜在谈判对象相关信息,寻找谈判切入点,服务于国家药品价格谈判。
2.研究内容。一是在国家药管平台已有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充实数据库,标准化相关信息,协助完善国家药管平台药品企业库建设,所提供的企业信息应至少包括企业名称、行政区划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规模、资本性质等等相关企业属性,方便国家药管平台未来对企业药品销售配送开展详细的统计分析;二是开展针对1-2家潜在谈判对象的详细研究,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的市场策略、企业的产品特点、企业的中国策略,尤其是高价产品在全球和中国市场的生产销售情况及产品特点等,通过分析,筛选出候选谈判品种,针对具体品种提出谈判切入点及相关建议。
3.预期产出。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数据库;2.潜在谈判对象研究报告。
4.申报要求。申报团队应具有自己的药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对药品生产企业有深入的了解,同等条件下有药品价格谈判潜在对象研究经验的团队优先。
5.经费预算。16万元。
(四)药物政策知识库建设—部分重大疾病治疗药物及可替代性研究。
1.研究目的。研究部分重大疾病专利和独家生产药品治疗药物及可替代性情况,服务于国家药品价格谈判。
2.研究内容。研究团队应选择至少2种患者疾病经济负担重、患者数量较多、对人民群众健康影响较大的疾病。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根据相关流行病学资料,选出至少2种疾病作为研究对象;二是开展治疗药物及专利和独家药品的筛选;三是可替代性研究,根据临床专家意见,遵循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原则,筛选出治疗这些疾病的专利和独家药品可替代药品或可替代方案,形成目录清单。
3.预期产出。1.研究对象疾病治疗药物目录;2.治疗药物中专利和独家药品目录;3.专利和独家生产药品的可替代性品种目录及目录说明;4.课题研究报告。
4.申报要求。申报团队应具有专业的数据分析经验,团队应能够得到大量临床专家的支持或者团队本身对疾病及其治疗药物有丰富的知识。同等条件下有药物可替代性研究经验的团队优先。
5.经费预算。8万元。
二、进度安排
        5月2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提交课题研究方案,我中心将召开方案的公开遴选专家论证会,通过后签订课题委托协议书,并在年底前完成项目研究。
三、申报人要求
        申报人应来自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究单位、具有研究性质的卫生事业机构、学会等,课题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或者长期从事相关政策理论和实践研究,能保证课题研究时间,确保研究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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