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监局日前发布两则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共吊销7家药企《药品经营许可证》。
5月24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两则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共吊销7家药企《药品经营许可证》。
成都祁多药业违规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
经查实,成都祁多药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销售药品“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导致经营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流向不明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且符合“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食药监办药化监〔2013〕33号”规定的相关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应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6家药企违规经营第二类疫苗等药品
经查实,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批发企业不按法定要求经营第二类疫苗等药品,致第二类疫苗等生物制品流入非法渠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与山东济南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关联,造成了重大恶劣影响,社会危害程度严重,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情节严重”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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