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仙桃市药械化生产经营使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出炉,38家企业被列入高风险药械化类监管对象名单,其中药企20家。
今日(5月26日),湖北仙桃市药监局印发的《2016年仙桃市药械化生产经营使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将检查辖区内所有药品(含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化妆品、药包材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方案》显示,此次有38家企业被列入高风险药械化类监管对象名单,其中药企有20家(包含药品生产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Ⅲ类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二级以上市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制剂室1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3家。
《方案》强调,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核实。依据现场监督检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原则上基药生产企业、特殊药品经营企业、Ⅲ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季度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其它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每半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值得药企注意的是,为确切掌握的真实情况,切实提升日常监管质效,所有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原则上不通知企业,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进行。并且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依法应进行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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