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宿州纪检监察网5月24日消息,宿州市政协常委、市立医院院长陈新民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而在一个月前,这位 该市2015年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和组织者因失职渎职而被追责。
公开资料显示, 陈新民,男,无党派,1958年6月出生,1998年10月至2000年6月任皖北制药厂厂长助理、皖北制药厂副厂长,2000年6月至2002年1月任皖北药品经营公司经理,2002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宿州市中医院院长,2005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宿州市中医院院长、市立医院院长,2007年5月至今任宿州市立医院院长。
去年7月份,宿州市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2015年度药品带量采购公开招标曾遭到业内广泛的质疑。原本定于6月3日下午5点准时关闭的报价服务器,竟被举报称延迟10分钟关闭。其他几家参与投标的企业表示,虽然只有短短10分钟,但相当于考试时已经要求交卷,但有考生仍在答题。此外,有一种药品显示中标的有3家企业,但最终公告时却变成了4家。
事后,部分参选企业向宿州市纪委对此进行了反映。
宿州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表示,身为2015年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和组织者,在整个药品带量采购工作中,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领导不力、组织不严、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使全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公信力及公正性受到严重质疑。依据相关规定,经宿州市监察局2015年10月14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新民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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