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诚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新疆迪雅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17号公告,吊销新疆诚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新疆迪雅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查,上述两家企业制作虚假的销售记录和销售出库单,疫苗实际去向与销售记录不一致,票、帐、货不相符,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吊销上述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新疆诚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虚构疫苗销售流向案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雄
主要违法事实:于2013年至2015年间先后将10个批次共计5815支疫苗制作虚假的销售记录和销售出库单,疫苗实际去向与销售记录不一致,票、帐、货不相符。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2016年5月24日
新疆迪雅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虚构疫苗销售流向案
法定代表人姓名:吴英
主要违法事实: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间先后将2个批次共计65800支疫苗制作虚假的销售记录和出库单,疫苗实际去向与销售记录不一致,票、帐、货不相符。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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