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推广按病种分组付费 |
来源:医药卫生报 发布日期:2016/5/31 14:38:04 |
5月27日,河南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4项监测指标给公立医院控费念“紧箍咒”。
这24项监测指标包括:区域医疗费用增长,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增幅,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增幅,10种典型单病种例均费用,参保病人个人支出比例,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城市三级综合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比,住院的人次人头比,手术类型构成比,门诊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住院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检查和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卫生材料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挂号、诊察、床位、治疗、手术和护理收入总和占医疗收入比重,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平均住院日,管理费用率,资产负债率,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占出院病例数比例,按病种分组付费病例数占出院病例数比例,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方案》明确,要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到2016年,县(市)二级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50%(中医医院30%)以上,城市二级以上医院达到30%(中医医院20%)以上。加大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以销售额计算,下同)达到30%以上,城市二级综合医院达到45%以上,县(市)综合医院达到50%以上,专科医院应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方案》要求,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全面推广宜阳县、息县按病种分组付费经验,到2017年年底,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达到100个以上;逐步优化医疗费用结构,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到2017年,力争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下降到20元以下。
《方案》还从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加强医疗资源配置管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等方面对控费提出了要求。今年6月底以前,各市、县要合理确定并量化本行政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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