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监局中山市同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被撤销GSP证书,并被评为严重失信。
昨日(6月2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8号公告,中山市同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广东省药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中山市同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粤BA7600148
证书编号:B-GD-16-032
注册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68号州际新天花园8卡二层
撤销日期:2016年6月2日
违法事实:
1.未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注册地址经营药品。
2.未按规定及时上传电子监管品种的采购、销售、储存等电子监管数据。
3.质量管理部门未能严格履行职责。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严重失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