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十几个公告,拟注销企业营业执照。
如下图,杭州市一天发布了十几个地区的拟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公告中所列公司,经查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公司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公告中所列个人独资企业,经查自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2业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本公告所列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颁发其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笔者从中筛选出医药行业的企业/公司,据不完全统计,共有59家。其中医疗器械企业/公司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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