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药商被山西晋中市药监局纳入201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
6月14日,山西晋中市药监局发布《关于通报201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通报了201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涉及3家药商,分别是平遥县曙光路天长盛药店、平遥县柳根路乐元堂药店、太谷县众康药店。从违法事实看,上述3家药商均涉及违法经营假冒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
该市局表示,将在公布期限内对其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频次,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一、平遥县曙光路天长盛药店
(一)基本情况
平遥县曙光路天长盛药店,位于平遥县曙光路信用联社门面,企业负责人阴桂花,质量负责人房昌,经营方式为零售,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DA3540524。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药店检查时查获假冒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9支,货值金额0.0711万元。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不能提供涉案药品的进货时间、数量、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进货凭证。
(三)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我局于2015年10月23日对其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9支;2、并处违法经营的药品货值金额5倍罚款,计0.3555万元。
二、 平遥县柳根路乐元堂药店
(一)基本情况
平遥县柳根路乐元堂药店,位于平遥县柳根路汇丰小区12号,企业负责人黄海军,质量负责人张文寿,经营方式为零售,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DA3540616。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药店检查时查获假冒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26支,货值金额0.1898万元。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不能提供涉案药品的进货时间、数量、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进货凭证。
(三)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我局于2015年10月23日对其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26支;2、并处违法经营的药品货值金额5倍罚款,计0.949万元。
三、太谷县众康药店
(一)基本情况
太谷县众康药店,位于太谷县太洛西路153号,企业负责人王华昌,质量负责人郭改梅,经营方式为零售,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DA3540027。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药店检查时查获假冒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1支,货值金额0.0056万元。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不能提供涉案药品的进货时间、数量、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进货凭证。
(三)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我局于2015年10月29日对其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1支;2、并处违法经营的药品货值金额5倍罚款,计0.0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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