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招办发布《关于处理部分不正常供货中标药品生产企业的通知》。
近期,氨苄西林钠等77个品规的中标药品生产企业因药品价格等因素出现不供货或不正常供货,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用药。其中包括59个品规基药、18个品规非基药。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药品统一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不履约情况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上述无法按中标价格正常供货的77个品规的药品进行废标处理,给予取消中标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处理。
即日起,上述废标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宁夏回族自治区药招办要求,各配送企业积极联系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足量采购和配送,保障临床用药。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向配送企业网上申购相关药品,采购价格由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生产企业协商谈判确定。
取消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中标药品品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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